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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有關115年獎(助)學金申請對象及審核時程

一、王靜珠教授獎助學金

()申請對象為具有本國籍之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,家境清寒者優先,每學年申請一次。

()依據實施計畫第4條申請資格為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者:

1.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在班排名前25%、品德優良,且在校期間無懲處紀錄得申請清寒獎助學金。

2.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在班排名前10%、品德優良,且在校期間無懲處紀錄得申請優秀獎學金。

()申請及審核時程:

1.各學系轉知學生申請,並請於本(115)112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所屬學院彙辦。

2.各學院初審後,請於本(115)119日前將推薦名單、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秘書室辦理決審。

()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可逕至秘書室網頁/檔案下載區下載。

 

二、朱匯森創意創作獎助學金

()申請對象為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,在本校就讀期間,於各學系相關領域有優異表現者。

()申請及審核時程:

1.各學系轉知學生申請,並請於本(115)112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所屬學院彙辦。

2.各學院初審後,請於本(115)119日前將推薦名單、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秘書室辦理決審。

()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可逕至秘書室網頁/檔案下載區下載。

 

三、佳音教育基金會獎學金

()申請對象資格如下:

1.就讀於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(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)

2.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,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。

3.全年無受懲戒紀錄。

4.未享有其他獎學金。

()申請及審核時程:

1.請於本(115)115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秘書室彙辦。

2.獲獎名單經核定後,於秘書室網頁公告並另行通知頒獎事宜。

()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可逕至秘書室網頁/檔案下載區下載。